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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日期: 2024-01-05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相对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
潼卫公罚〔2023〕62号 潼南区御之堂健康理疗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余霞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场所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余霞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潼南区御之堂健康理疗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28/ 警告,并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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