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 |
潼卫公罚〔2023〕62号 | 潼南区御之堂健康理疗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余霞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余霞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潼南区御之堂健康理疗馆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12/28/ | 警告,并处罚款伍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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