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领域 > 结果信息 > 行政处罚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日期: 2024-11-12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相对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单位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
潼卫传罚
〔2024〕06号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等案 传染病防治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潼南区大佛街道李家祠社区卫生服务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04 1.警告;2.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