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潼南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潼文旅发〔2026〕9号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文化综合市场:
现将《潼南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潼南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潼南府发〔2026〕1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守好我区文化、旅游和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系统治理和源头防范,实现以下年度目标:一是事故控制目标。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娱乐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亡人事故零发生。二是隐患治理目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直接监管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隐患闭环管理(发现、整改、验收、销号)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能力提升目标。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直接监管重点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重点A级景区每半年不少于1次;重点时段(春节、五一、国庆等)值班值守和应急叫应机制落实率达到100%。四是执法与监管联动目标。对直接监管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隐患抄告移交处置率达到100%。通过以上举措,确保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风险有效管控、应急响应更加高效,营造安全有序的文旅体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成立全区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2026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安全法制科,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与督促落实,推动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台账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细化措施并抓好落实;督促机关职能科室、委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台账体系。
工作专班下设六个整治小组,各整治小组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推进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一)旅游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李燕
责任科室:宣传推广科
配合单位:质量服务中心、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区A级景区、旅游节会、星级酒店、旅行社(分社及网点)等场所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督促指导各镇街做好A级景区之外的开放式景区景点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文化娱乐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薛泽源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质量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及场所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三)文物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薛泽源
责任科室:文化遗产科
配合单位:文管所、非遗中心、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区文物、博物与非遗场所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四)公共文化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袁蜻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广电传媒科
配合单位:文化馆、图书馆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区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场所、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场所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五)体育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陈鹏臣
责任科室:体育科
配合单位:体校、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全区公共体育免费开放场所、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行业经营场所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
(六)出版电影行业整治小组
责任领导:钟诚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配合科室:安全法制科
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相关科室,开展全区印刷企业(场所)、书报(刊)店、电影院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主要内容
聚焦全区公共文体免费开放单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博物单位、A级旅游景区、旅游节会、星级酒店、旅行社(分社及网点)、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与场所、印刷企业(场所)、书报(刊)店、电影院等行业领域,围绕消防设施维护与消防安全、高风险旅游项目、自然灾害防治、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整治、委外作业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关键环节,兼顾新业态新领域,以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细化行政检查和执法检查措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引导企业(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和闭环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织密统筹工作机制。发挥行政会议和班子协调作用,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推动安全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实责任体系。定期调度研判,班子压实分管责任。强化信息汇总,评优评先挂钩治本攻坚,加强节会消防排查,推进隐患清零,保障培训演练资金。
2.压实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述职,按年季月部署、日周月落实。按“三管三必须”厘清职责,对文旅体经营和公共文化单位实施风险动态管理,开展执法督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厘清新兴和综合治理业态责任边界,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提升知晓参与率,发动员工举报。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深化全员责任制和“两单两卡”,将劳务派遣纳入管理,加强外包外租监管,强化动火动焊等全过程管控。督促文旅体经营、公共文化、文博单位建立台账,完善预案,落实自查自改常态化。督促A级景区、度假区、文博加强崩塌、滑坡等排查,执行“先巡查后经营”“不安全不使用”和“日周月”制度。
4.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履行属地责任,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协调应急办、执法大队等,通过自主或联合检查扎实开展文旅体行业排查整治。机关科室、委属单位加强与各中心联动协作,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整治
5.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系统梳理收官重点,加强调度,专题研究安全重难点,季度研判隐患。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体系化推进行业隐患治理。督促保障安全资金,重点支持演练培训。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述职考核,评优评先注重治本攻坚推进情况。
6.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及暑期、汛期,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应急、交通、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部门对接,构建会商协同预警机制,会同专业力量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督促场所节前演练和日常管理,协调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执法。
7.深化旅游安全治理。督促A级景区、度假区排查设施设备隐患,在质量评定中加强安全审查,核实安全检测,建立新业态安全制度和预案。要求旅行社不得销售未开发区域产品,规范包车,落实“五不租”“三不租”,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关注老年团、研学团用车用船安全,督促规范使用安全带救生衣。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客运安全带管理。督促景区、星级饭店落实最大承载量,完善预案,鼓励线上预约。
8.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指导文旅体经营、文博等单位落实消防主责,加强消防培训演练。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审验整治、高层建筑物联感知建设、畅通“生命通道”,督促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疫病防治、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季节性排查。督促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公共文化场馆、A级景区、星级饭店、文保单位、博物馆等严格动火作业审批,限制营业期间动火。
9.加强文旅体活动及设施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活动报批,加强大型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定内保方案和应急联动机制。指导做好设施设备(含临时舞台)安全管理,联合住建加强舞台搭建安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治理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电梯、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督促定期检验维护。配合交通部门开展内河游轮安全治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枪支弹药管理。
(三)坚持防治结合,强化安全生产综合保障
10.严格执法监督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等作为重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演出、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文物“两线”未批先建等行为,严重违法落实“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
11.强化安全预报预警。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应急、交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部门会商共享,及时发布预警,加强旅游景区、临江临河文体设施等气象灾害和汛期防治。督促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完善预案、培训演练,加强防雷和涉林景区防火提示。督促行业单位排查自然灾害隐患,建立预警响应流程,配齐应急设施、设备和人员,危险地段设警示标牌。
1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旅、广电、体育、文物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联动职能部门在培训中增加安全内容,多渠道发布安全提示,引导游客增强防范意识,规范使用安全带救生衣,规避高风险项目及未开发区域。督促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和线上学习,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参与“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灾害防范技能培训,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13.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加强安全管理干部和执法队伍配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推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全员责任制。修编行业及专项预案,指导开展“桌面推演+实战”综合应急演练。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1次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1次,使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和应急处置要求。推动加大安全投入,增强基础保障。
14.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值班规范管理和培训,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24小时值守。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