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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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为抓手,不断完善统计体制,着力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根据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要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1. 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通过召开局党组会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干部职工学习会10次、业务培训会10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保密法》《意见》《办法》《规定》《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QQ、微信等客户端传送“统计四学”258期,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法律法规自学。

2.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五期,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参加全国统计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召开潼南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5次、潼南区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局机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不断强化全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升统计能力素质。

4. 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重庆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编发统计法治微视频,以及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举措,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区统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再上台阶

1. 严格按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愉快办”平台运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统计行政权力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权力事项中的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公示,杜绝乱收费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组织相关操作人员对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维护,安排专人维护管理潼南统计信息网,及时更新动态信息。

2. 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格按要求完善“人物同防”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人员进出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二是根据疫苗接种集中攻坚行动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网格责任片区,逐户核查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的进度

3. 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统计违法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时登记、核实、处理举报线索;印发《潼南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37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28家,已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起,责令改正30起;不断完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增加惩戒措施,形成惩戒合力。

4. 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治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者的法治素养。组织6名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执法证,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0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以上。组织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接受直观的法治教育。

5.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和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同步谋划。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局党组书记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推动法律顾问每月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深入推进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学法,并结合中心组学习、职工大会、业务会议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不断增强统计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水平。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中心组学习常规学习内容,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责任担当,当好廉政标杆。支持统计执法人员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研究还不够通透,对法律法规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执法人员主动学习、全面学习意识不够强烈,缺少深入钻研,统计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由于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足,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存在困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创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拓宽渠道,抓住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全面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努力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环境。

(二)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对标重庆市统计局、区政府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督导检查、数据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转交转办、移交、举报案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全面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三)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完善并使用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培训,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法治工作队伍。

(四)持续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密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先亮证,再执法”,执法现场提前告知统计执法依据、统计法律事务以及接受执法检查权利和义务,检查对象签署知晓意见并在笔录中予以详细记载,完善文字记录;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和案件处理程序,统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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