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遴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遴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93号)等规定,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价格:1.3万元/年以内。
(四)服务内容:
1、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协议合同,准备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文本;
5、为处置涉及社会管理与稳定的重大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根据需要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按规定列席委党组会或者其他会议;
8、办理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权利及义务
1、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经授权或者同意,查阅、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
(3)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提前辞去聘任;
(4)外聘法律顾问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其他待遇;
(5)开展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2、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充分运用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年度内按照本项目服务内容中的相关事务提供法律服务2次及以上;
(2)遵循诚信原则,客观、全面地告知聘任单位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者虚假承诺;
(3)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与所承办的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
(5)不得利用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6)不得发布、散布有损聘任单位声誉的言论;
(7)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和其他规定。
二、资格要求
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设立5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拥有一定数量的执业律师,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选派律师应当具备外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三、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律所简介,包括人员规模、业务专长、服务业绩等内容。
(三)拟指派律师团队成员简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年限、主要业务领域及成功案例等。
(四)近3年为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及服务评价证明。
(五)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详细阐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团队分工、服务时间安排、收费标准等。
(六)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68194707@qq.com,邮件主题注明“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法律顾问遴选报名——xxxx律师事务所”。同时,将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邮寄至: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收件人:张建,联系电话:18983954770。
五、评审方式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涵盖律所资质、团队实力、服务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方面。评审小组将依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六、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和解释。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