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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聚氨酯工件加工项目)

日期: 2026-08-14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8142026821。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qtn.gov.cn/bm/qsthjj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65217052@qq.com。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甘泉东路266号,邮编:4026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聚氨酯工件加工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北区D17-1/02号地块

重庆浙升科技有限公司

溯源环保科技(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在2#厂房空闲位置新增1台湿式打孔机,用于部分产品0.5万m聚氨酯桥架新增湿法打孔处理;在2#厂房空闲位置新增2台UV干燥箱用于60万m聚氨酯桥架和15万m聚氨酯防眩板干燥处理。建设完成后全厂产品总产量保持不变,仍为60万m聚氨酯桥架和15万m聚氨酯防眩板。                                                                     

废水:厂区西南侧设 1 个生化池(设计处理能力为 23m3/d)。废水经生化池处理后由南侧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潼南工业园区(北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后排入赖家溪河。切割喷淋废

水和打孔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1、固化成型有机废气经 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2、喷漆废气经 1 套两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

(DA002)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位 于 厂 区 东 南 侧 , 面 积 约3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废:位 于 厂 区 东 南 侧 , 面 积 约30m2。危废贮存点采取“六防” 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专用桶装并设置托盘。            生活垃圾:厂房外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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