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排水引纠纷,人民调解化矛盾
近日,潼南区柏梓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排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和基层的稳定。
陈某胜和陈某伟是多年的邻居,因陈某伟堤坝排水影响陈某胜的住房居住,陈某胜将陈某伟唯一出行通道损坏发生邻里纠纷,且由于交流存在问题,导致双方的冲突不断变大。
潼南区柏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了解案情经过,深入现场考察,采用“背靠背”和“面对面”结合方式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查明事情原委后,调解人员提出如下调解方案:陈某伟修改排水沟走向,修剪植被,不得影响陈某胜住房居住;陈某胜需要为除重型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十天之内完成,此调解方案得到陈某胜和陈某伟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邻里纠纷无小事,人民调解解民忧。此次人民调解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实现了源头治理、诉源治理,营造了农村治理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