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区内多家企业,开展“禁止社保挂靠代缴”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所谓挂靠参保是指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伪造工资流水档案,虚构劳动关系,把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伪造成单位职工,个人全额出资,由单位帮其参保、办理退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不仅损害公共利益,也对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公平竞争。
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社保缴纳资料进行了细致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为员工足额、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工作人员还向企业人事专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阐释,详细说明了社保挂靠代缴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使个人面临法律风险、权益受损,还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与稳定运营形成潜在威胁。
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和员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