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第38项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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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第38项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整改实施主体 |
潼南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7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潼南区水产养殖面积共约为78000亩,仅建成尾水处理设施5处,覆盖面积不足1000亩,仅太安镇每年就有约570万吨尾水排入胜利河。监测显示,尾水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为1.55毫克/升和7.32毫克/升,均超过《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二级标准,对胜利河造成严重污染。 |
整改情况 |
潼南区不达标水产养殖尾水全面完成治理。30亩以上养殖场建成56个多级沉淀池等处理设施,35个实施池塘鱼菜(花卉)共生,119个养殖场的尾水通过灌溉农田进行了资源化利用。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处理后的养殖尾水水样的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的二级排放标准,实现了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30亩以下的8900亩养殖池塘,采用资源化利用和生物制剂调节水质等方式全面完成了治理。太安镇胜利河周边30亩以上鱼类专养场全部修建了尾水处理设施,胜利河的监测数据显示,从2020年以来一直稳定为三类水质。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1月5日,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潼南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情况市级核查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第38项整改任务。联合验收组按照有关规定抽查了5个水产养殖场,实地察看尾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听取了潼南区水产养殖尾水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整改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意见:1.实地察看潼南区金生养殖场、琼江渔业专业合作社、奕翔鱼苗销售有限公司、久顺淡水股份合作社、兴水渔场,均按要求完成了尾水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现场情况与整改资料相符。2.潼南区完成了第37项113户、0.57万亩、725.9万吨水产养殖尾水直排整改任务;完成了第38项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210户、1.34万亩、1787.6万吨水产养殖尾水直排整改任务,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821户、0.89万亩、593.6万吨水产养殖尾水直排整改任务。上述尾水治理设施较为完善,尾水水质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3.提供的整改资料较为完善,达到验收要求。建议:进一步完善养殖场标识标牌和工艺流程图,细化整改档案资料,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综上,联合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上报。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44551248
电子邮箱:1749350809@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