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餐饮、产品、运输环节
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
广大从事餐饮的单位和从业人员:
动物疫病防控,人人有责,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生猪产业和肉品供给安全,是广大从事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非洲猪瘟简介。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通过直接接触及被感染软蜱叮咬传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尚无疫苗和药物能有效防治,只能采取扑杀净化措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也不感染除家猪和野猪之外的其他动物。但很多发生非洲猪瘟的养殖场,与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有直接的关系。
二、餐饮、学校及行政、事业、企业单位食堂等单位和个人采购生猪产品,必须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或产品B)采购,并做好进货台账,餐厨垃圾(泔水)处理去处登记。装前卸后要自觉对运输工具及餐厨器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三、严格禁止餐厨垃圾(泔水)流向养殖场饲喂生猪。
四、采购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餐厨垃圾(泔水)流向养殖场环节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潼南分局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局
2018年11月1日
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
广大从事生猪产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动物疫病防控,人人有责,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广大从事生猪产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非洲猪瘟简介。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通过直接接触及被感染软蜱叮咬传染,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可达100%,尚无疫苗和药物能有效防治,只能采取扑杀净化措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也不感染除家猪和野猪之外的其他动物。
二、严格遵守国家、市及区有关生猪产品的监管政策。禁止调入疫情发生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禁止调运重庆市丰都县的生猪及其产品;调入与疫情发生省份相邻的省份的生猪产品、调入经陆路运输途经疫情发生省份及相邻省份的生猪产品、调入市内除重庆市丰都县的其他区县的生猪及产品,须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备案审批;暂停向市外调出生猪及产品、暂停调运生猪及产品到丰都(恢复时间以公布为准)。市外调入生猪及其产品,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产品A)运输,必须严格经调运前备案审批、调运中指定道口检查站检查签章、调入后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市内调入生猪及其产品,凭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产品B)运输。
三、运输生猪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自觉接受途经指定道口、高速公路及省际公路检查站和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点的检査,主动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生猪产品必须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承运,装载卸后要自觉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四、生猪产品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做好生猪产品的进销台账。详细记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码、承运人联系方式、运载时间、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消毒,以及销售去处、数量等情况,记录好进货量、销售量及存量。并且将检疫证明、肉品品质证在公示栏像社会公布。
五、未经备案审批、经营和运输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调入生猪产品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从禁止调入省份及地区调入的生猪产品将全部进行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违法违规的生猪产品经营、运输单位或个人承担。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潼南分局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潼南分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