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政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增强民政干部法律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严格民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职,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别成立行政执法科和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全局的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执法科和行政审批科及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同时,常年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法律专家为我单位服务,开展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面依法行政等工作。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为确保民政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局党组提出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法、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工作总体要求,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民政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十六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体制。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临时救助申请审批流程》、《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建档”申请审批流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流程》等系列操作办法。在各镇(街)、村(社区)的民政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低保、临时补助等信息。低保工作在建立属地管理机制基础上,由低保中心负责动态管理,使低保管理更加规范,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婚姻登记方面,对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和补证的条件、办事程序及须出示的法律性证件都作了详尽的规范。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模板编制,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按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民政行政权力事项和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对全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通用文书、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执法监督、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六大类文书办理的程序,特别是对规章、政策性文件的起草、送审程序等,都严格依法拟办、审核、审定、审批,依规定程序办理。重要的执法文书,由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每项民政工作都明确了法律依据,每个执法人员都清楚自己的执法责任。五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社会组织、敬老院随机审计、抽查,监督执法更加透明公开,进一步推进了民政执法工作。
三、强抓学法、积极普法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对最新修订的《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最新出台的《国家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央八项规定80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等党纪法规。二是积极参加法治理论考试。高度重视法治理论考试对于干部法治教育情况的检查效果,以法治理论考试情况助推法治学习教育水平上新台阶,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三是完善述职述廉述法机制体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在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班子成员年终述职中进行专门述法的基础上,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自身法治学习、法治推进等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现了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四是着力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残儿童救助、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社工日、慈善日、志愿者服务日、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业务法律法规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结合行业特点,采取多种方式,进养老服务机构、进儿童院、进社工服务机构、进救助管理机构、进婚姻登记机构、进殡仪服务机构、进社会组织、进农村、进社区、进边界,开展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民政法律知识,拓展了民政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明确重点、扎实推进
(一)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助区政协开展村规民约践行情况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部门、镇街的意见建议,形成《加强全区村规民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的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每年及时调整村(社区)务公开目录,督促指导基层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居)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村(社区)集体利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全面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的数据比对、录入打印等工作,为全区304个村(居)发放信用代码证书;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定期调整机制,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干部待遇补贴稳步提升,激发了基层干部活力。
(二)全面实施城乡治理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成立48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的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项清单”,印发《关于贯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依法厘清镇街、基层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规范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及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和挂牌,全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减轻村(社区)行政负担。二是出台《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通知》,指导镇街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协商平台,引导村民说事、议事、主事。三是建立健全“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出台《潼南区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楼(院)协商会、村(居)民小组协商会、村(社区)协商会“三级议事”协商平台,按月收集汇总群众诉求,促进各项群众事务的妥善解决,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印发《2020年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物业小区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逐步推进成立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引导将物业矛盾纠纷处理纳入社区协商事项中。四是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潼南区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开展联合审查,指导镇街依法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前科问题人员的退出和出缺补选工作,坚决防止涉黑涉恶、“村霸”等不符合村(居)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五、工作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法治建设暨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依法履行了民政“改善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依然存在培训力度不足、处罚力度不够、体系建设不全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治观念,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法治宣传,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工作体制,为积极推进法治潼南建设,促进潼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