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关于对《重庆市潼南区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施
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通 知
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区民政局组织草拟了《重庆市潼南区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各部门与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362759845@qq.com,联系电话:023-44557540,023—44553002(兼传真);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27号308办公室(邮政编码:402660)。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重庆市潼南区失能人员集中照护
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完善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制度,让群众生命有保障、生存有尊严、生活有希望、共享改革成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照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重庆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负责、镇街主导、量力而行、保障基本、规范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着力解决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集中照护问题,最大化“照护失能、释放有能”,有效助推乡村振兴,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试行镇街及集中照护机构
试行镇街: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姚市镇
集中照护机构:重庆市慧勤医疗养护中心
三、照护对象及认定
集中照护的失能人员范围包括:具有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姚市镇的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扶助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户等)及农村户籍的普通家庭失能人员,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除外。
失能人员及其失能等级认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评估、认定。具体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关于生活自理能力能否自主完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六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情况,综合评估认定。即:不能自主完成三项及以下指标的为“半失能”,不能自主完成四项及以上指标的为“全失能”。
四、集中照护基本内容
凡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在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生活及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除基本生活必须满足温饱及营养需要外,护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为半失能人员提供:居住环境卫生、垃圾清理、衣物清洗及协助洗漱、用餐、穿脱衣服和服药指导等基本生活、护理服务。
为全失能人员提供:除提供半失能人员的所有服务外,还提供洗浴擦身、翻身(基本保健)等必要的基本生活、护理服务。
医疗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
五、集中照护经费
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及照料护理经费标准,由潼南区民政局会同潼南区财政局、潼南区崇龛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要求,参照当年市场行情、物价状况等因素,与供养机构协商统一确定。
(一)潼南区崇龛镇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1、困难家庭失能人员
特困人员按对应政策集中供养。其他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参照全失能特困供养标准执行(目前为2429元/月),按自己支付一点、辖区政府帮助一点、福彩公益金补贴一点、慈善资金支持一点、养老机构让利一点的方式支付供养金,并随特困供养政策调整同步调标,其中:辖区政府帮助300元/月、福彩公益金补贴3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400元/月,自己支付剩余部分。
2、农村户籍普通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
全失能收费45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2800元/月、辖区政府帮助200元/月、福彩公益金补贴3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400元/月、企业惠民800元/月。
半失能收费40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2400元/月、辖区政府帮助200元/月、福彩公益金补贴3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400元/月、企业惠民700元/月。
3、农村户籍普通家庭中的60岁以下人员
全失能收费45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3100元/月、辖区政府帮助2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400元/月、企业惠民800元/月。
半失能收费40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2700元/月、辖区政府帮助2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400元/月、企业惠民700元/月。
(二)资阳市安岳县姚市镇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标准
1、困难家庭失能人员
特困人员按对应政策集中供养。其他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参照全失能特困供养标准执行(目前为2429元/月),按自己支付一点、福彩公益金补贴一点、慈善资金支持一点、养老机构让利一点的方式支付供养金,并随特困供养政策调整同步调标,其中:福彩公益金补贴2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200元/月,自己支付剩余部分。
2、农村户籍普通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
全失能收费45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3300元/月、福彩公益金补贴2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200元/月、企业惠民800元/月。
半失能收费40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2900元/月、福彩公益金补贴2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200元/月、企业惠民700元/月。
3、农村户籍普通家庭中的60岁以下人员
全失能收费45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35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200元/月、企业惠民800元/月。
半失能收费4000元/月,其中:自己支付3100元/月、慈善资金支持200元/月、企业惠民700元/月。
集中供养照护后,崇龛镇的特困人员原有政策性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救助保障及福利经费,不再打卡发放给个人账户。而由区财政局按照新核定的当年集中照护费标准,按月直接拨付给供养机构包干使用。
其他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及照料护理费,按规定分别由区民政局、崇龛镇政府、区慈善会和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承担。按照照料护理协议,按时交缴给照料护理机构包干使用。其家庭及本人应享受的救助、福利等政策性经费,按原标准及方式落实。
集中照护的失能人员住院及医疗所需费用,按相关医疗保险及社会救助政策办理。需自付的部分经费,除特困供养人员按相关救助程序申报外,其他失能人员由其本人或家庭自行承担。
六、集中照护申报程序
潼南区崇龛镇有意愿参加集中照护的失能人员,需本人或代理人(监护人)向属地村(居)提出申请,由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并经体检后与照护机构(公司)签订“照护服务协议”。
资阳市安岳县姚市镇有意愿参加集中照护的失能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监护人)向崇龛镇政府提出申请、由潼南区民政局审批,并经体检后与照护机构(公司)签订“照护服务协议”。
七、保障措施
区民政局负责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服务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财务监管;镇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本文件试行至202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