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5〕27号 重庆市潼南区善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变更登记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潼民许准字〔2025〕27号
重庆市潼南区善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152MJP58213XK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业务范围由:“1、为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家庭、妇女、残障人士、失业人群、外来流动人口及边缘群体和有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社工服务。2、承接政府部门、单位、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3、组织志愿者开展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开展志愿服务。4、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等服务。5、开展社会工作的课题调研,组织宣传、讲座及学术交流”变更为“1.为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家庭、妇女、残障人士、失业人群、外来流动人口及边缘群体和有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社工服务。2.承接政府部门、单位、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3.开展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4.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等服务。5.开展社会工作的课题调研,组织宣传、讲座及学术交流。6.开展心理咨询、健康咨询、养生服务和能力评估等服务”。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潼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通过“巴渝法声”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通过邮政寄送、现场提交等线下渠道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原行政许可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到本机关(具体地址为:庆市潼南区行政服务中心-B幢三楼1号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春兰023-44578168
监督电话:023-44555740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