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地协同,推动高校与企业的创新合作,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根据《深化产教融合校地协同发展2026年工作方案》《重庆市潼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创新发展联合项目(重庆电力高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化工新材料、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机动车回收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等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答题·市场阅卷”机制,重点支持重庆电力高专与企业联合申报区级科研项目,推动校企技术创新协同与产教资源深度共享,为潼南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实施周期与资助额度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按照《重庆市潼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区级财政资助强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重庆电力高专原则上按不低于区级财政资助1:1的比例配套出资,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区级财政资助与重庆电力高专配套资金总额2:1的比例出资。项目采取“事前资助”和“验收后补助”相结合等方式拨付项目科研经费,具体额度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项目实施情况综合确定。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需在申请书(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附件3)等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将PDF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tnkjxxzx@163.com报送至区科技局。
四、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具有科研和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无逾期6个月未结题项目。项目牵头单位是企业的,原则上须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项目参与单位须根据项目任务书与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约定有关责任、权利、义务。
2.项目承担单位须与重庆电力高专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联合实施申报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不存在因不良诚信记录被限制申报的情形。
4.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同期主持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5.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请情形,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6.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符合项目定位和申报通知要求。
五、申报时限
本批项目于2026年3月25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
六、 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须完整、清晰扫描为PDF格式后线上提交,纸质版无需报送。
2.区科技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3. 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潼南区纪委监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4.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提交,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5.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提交。
七、咨询电话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李韬 023-61373374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李诗遥 023-44582889
附件:1.2026年度重庆市潼南区创新发展联合(重庆电力高专)项目立项申请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