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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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双清零”专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8-20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创新合作,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根据《重庆市潼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潼南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双清零”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对象

聚焦3+3+N”现代化产业领域(汽车再制造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型储能3大支柱产业;化工新材料、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3大特色产业;智能(农机)装备、数智科技、静脉产业、生命科学、太空产业、双碳产业等N个“新星”产业),支持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项目申报与资助额度

申报时限:自即日起至2024101818时止

实施周期:一年。

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拨付项目科研经费,一般项目财政科研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标准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和项目实施实际综合确定。

、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需在申请书(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附件3)等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将PDF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tnkjxxzx@163.com提交至科技局。

、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逾期6个月未结题项目原则上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或拥有入选重庆才计划”“潼南英才等的个人和团队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不存在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请情形,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5.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符合项目定位和申报通知要求。

6.已获批区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企业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全部通过线上提交。

2.区科技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3. 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潼南区纪委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4.科研诚信承诺。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5.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023-44559690

区高新区管委会经济运行部储贻荣    023-44570043

附件:1.潼南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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