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的奇葩操作有不少,但是酒驾后到车管所“自投罗网”的还真是少见。近日,潼南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业务,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据了解,在办理业务时,民警与当事人陈某交谈后发现,陈某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随后,民警询问陈某是否饮酒以及来车管所的出行方式。


陈某表示自己是骑摩托车来办理业务的,对于是否饮酒,陈某神色慌张,闪烁其词,答非所问。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并且陈某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其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据调查,陈某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之后想起要办理车辆业务,便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来到车管所,没想到被民警发现。
最后,民警依法对陈某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