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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潼南区举行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日期:2023-03-02

为彰显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坚强决心,全面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社会氛围。227,潼南区公安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开展潼南区2023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将没收的千余件非法渔具齐整摆放,集中展示,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长江十年禁渔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介绍了公开销毁收缴的渔具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禁渔宣传,更好地守护青山绿水,保护生态平衡。

在现场群众的见证下,执法人员利用铁锤、剪刀等对没收的非法渔具进行无公害销毁。本次行动共销毁违规鱼竿1718根、渔网21张、虾笼网8条、逆变器5个。

此次集中销毁禁用渔具不仅扩大宣传教育面,普及禁渔法律法规知识,还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禁用渔具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潼南区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将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好潼南区内陆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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