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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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第5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日期:2022-11-18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整改责任单位

潼南区

整改目标

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潼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形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学习研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区委常委会(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多次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小组会、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会、生态环境问题专题会和河长林长会,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区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细化任务;各机关单位、各镇街、区委党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理论轮训、专题讲座、交流考察等机会,在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办公会、专题会、主题党日活动和各种培训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要讲话,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决策,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完善体制机制,统筹经济生态双促进。不断健全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在科学技术、现代产业、民营经济、商贸服务、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方面加强研究,出台《关于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潼南区以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新形势下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潼南区加快科创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实施方案》《潼南区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潼南区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化服务社会民生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促进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按照产业链发展、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原则进行布局,通过优势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推动企业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建立成链闭环发展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有效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工业东扩行动计划,坚持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千亿级高新区、百亿级产业集群、十亿级规模企业,重点打造以智能终端、智能装备为主的智能制造产业,以天然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主的化工新材料产业,以食品工业、轻工制品为主的特色消费品产业,以电镀、资源化利用为主的节能环保产业,以装配式结构件、机制砂石为主的绿色建筑建材5大主导产业,依法依规淘汰砖瓦窑等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为全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力打造涪江休闲旅游度假区,精心办好节会活动,提升菜花节等特色节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准入,全面提高发展质效。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联审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高项目招引质量的通知》,严把产业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准入规定,杜绝新增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建设实施,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发展。整改方案出台后,禁止准入企业40余家,两高项目30余个。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在涪琼两江1公里范围内未新建化工园区,未布局新的化工企业,未新建扩建化工项目。

五、加强治理,积极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对园区10余家企业进行循环化项目改造,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对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民丰225吨锅炉煤改气项目改造完成。新增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165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2家企业产品获市级重大新产品。组织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深化水、大气、土壤以及生活垃圾、危废固废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涪琼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琼江示范河流创建等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着力解决城镇雨污混流、污水三排等问题,全面提升涪琼两江出境断面水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六、加强督查,不断提高整改质效。一是开展暗访督查。区人大、区政协深入贯彻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保护战略的总体要求,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暗访全区生态环境问题。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区环督办组织力量多次对全区重大项目进展、民生实事落实、环保问题整改等进行现场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印发情况通报,全面交办督办,既促进了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改,也进一步推动了潼南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及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推动环保督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执行长江流域退捕禁捕专项活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0余件,查处污水三排问题180多个和非法捕捞案件70余起,立案办结森林督查案件23起。

整改成效:

一、思想认识更加提高。通过深入学习、专题研究、暗访督查等各种方式,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规格保护的思想认识更高,能力更加得到体现,方式方法更加合理合规,执行政策制度更加严格,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更加端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牢固,抓生态环境保护和抓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现代经济的观念越来越浓厚,全区上下都能积极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实现更高更快更好更高质量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二、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通过编制完成《重庆市潼南区城乡总体规划》,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潼南作为专题篇章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基本划定完成,我区国土空间管控更加严格,能力更加突出,多规合一有序推进,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基本构建起以总规为核心,详规为基础,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城乡规划体系,为潼南高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源头控制成效更加明显。严格产业准入,整改期间,禁止准入企业40余家,两高项目30余个,未新建限制、淘汰类产业,未新增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在涪琼两江1公里范围内未新建化工园区,未布局新的化工企业,未新建扩建化工项目,产业准入达到国家和重庆关于长江经济带保护战略的规定。

四、生态环境质量更加改善。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到考核规定的空气优良天数,涪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类水质,琼江出境断面全年水质稳定达到类,同比水质明显改善,均达到重庆对潼南涪江类琼江类水质考核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3.5%,全部达到重庆市考核标准。涪江生态公园建设被中央电视台作为生态建设典型报道。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更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整改时间

2022年年底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环督办敬锋:1531038938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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