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针对潼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告如下信息: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潼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2)规划范围:潼南区全区。
(3)规划年限:规划近期:2024年~2027年;规划远期:2028年~2035年。
(4)规划内容:本次规划新增4处建筑垃圾处理及处置场,改建1处土石堆填场。
(5)发展目标: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潼南区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建立安全高效的智能收运和调配系统,推广多层次、多渠道的建筑垃圾处置模式,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体系,逐步形成全域统筹、区域协调、韧性安全、环保高效的建筑垃圾处置系统,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推进潼南区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81653360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万通街163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919638085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18号中渝都会首站3栋3006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价工作程序
规划单位确定环评机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规划分析及制定工作方案→资料收集与调查→影响识别与分析→编制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技术审查和修改→报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区域环境资源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评价指标;本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相容性及协调性分析;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减缓措施;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管理建议与跟踪监测评价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对本次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主要包括您认为本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规模及布局是否合理;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以及对周边的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其它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具体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希望您积极参与发表意见,您为本次规划环境保护工作所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我们将及时把您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本次规划实施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