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事前监管,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发放告知书、现场宣讲、展板展示等一系列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知法、懂法、守法,让诚实守信深入人心。从源头减少城市违建问题,实现市民由“被动管理”到“自我约束”的转变。
二是突出事中监管,加强信用提醒。对存在违建的当事人及时通过实地督导、发提醒函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引导违建当事人及时消除风险,避免发生违法失信行为。
三是注重事后监管,构建完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巡查检查、视频监管等措施,对屡禁不止、到期不履的违建当事人,采取公开曝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惩戒措施。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