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9月18日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局党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一项一项研究,一条一条整改,取得阶段性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接到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明确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与即时整改、限时整改、制度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从2020年11月16日至今,先后召开6次局党组会,逐字逐句学习反馈意见,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的准确性;召开11次局长办公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限时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做到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抓实抓认真抓,确保抓出实效。
(二)夯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洋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20年11月25日,由分管副区长李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精神,局党组结合巡察反馈9个大方面17项整改任务,并经过5次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形成了《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52条具体整改措施,通过任务分解,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局上下形成了“局党组总体负责、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牵头督办、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2020年11月3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梳理出批评意见和建议35条,其中20条涉及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深刻剖析,主动认领,充分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重要性及整改的必要性,表明了要将问题一抓到底的决心和勇气,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举一反三,巩固拓展成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重一大决策议事、采购及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等27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举一反三,2020年12月底全局开展内部审计,发现了还存在市水务集团、市照明局来访公务接待费超标等问题,通过召集相关人员约谈、责令退款及时有效的解决了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二、对标对表,抓巡察整改落实
局党组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9个大方面17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城市管理健康发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讲话精神不深不透
1.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多根据要求照本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观点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没有真正学深悟透,2017年至2019年城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存在按部就班,照本宣科的情况,中心组成员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研讨。在创造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两高两地”目标和“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不够,学进去、做起来,讲出来做得不够好。个别班子成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总是觉得工作忙、任务重,除集中学习外,不能静下心来自觉学习,深入思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员学习考核制度》,从对待学习的态度、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三个方面入手,促进学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在学懂弄通、明理明道中领悟思想深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主线,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关注中央、市、区重大会议、决策等,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精心选取学习内容,拟定学习议程,每次安排党组成员领学,2名以上领导干部作交流发言,整改期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员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三是在联系实际、引领实践中彰显思想力度。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调整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1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庆“两高两地”目标和“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对中央、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区委在巡察、干部考察、工作考核、审计信访中所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此问题于2020年11月底整改完成。
(二)党组政治统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区城管局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足,存在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比如,2019年2月5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城区桥梁立体绿化、部分城区绿地安装防护栏、城区行道树补种、部分维修改造项目、支付零星工程款等重大事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制定《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制度上完善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党组会议召开程序。召开党组会前,由局办公室收集汇总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后,至少提前2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进行充分酝酿。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之间充分沟通协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坚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三是规范会议记录。确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表决过程,真正做到会议记录能如实反映会议研究过程及最终决定,做到规范记录,主体明确,内容完整。此问题于2020年11月底整改完成。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3.党建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机关党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研究不多,指导督促较少,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二是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不高。存在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干部大会等记录不规范、要素不完整,党的公文行文不严谨等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存在未具体记录班子成员的分别表态发言情况。环卫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人事任命、支委委员的分工全部用环卫所行政的名义发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计划2021年起每季度通报督查情况。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党建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安排3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级业务培训。三是局属各单位均完善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形式、程序,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表态”,杜绝事前定调。四是环卫所党支部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收发文件、归档等工作,确保公文规范化,指定办公室人员徐艳林专职负责公文收发工作,做好日常文件登记、办理、编号、送印、校对、归档等工作。此问题于2020年11月底整改完成。
4.党组织未能全覆盖。城管局党组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不够,部分下属单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而未建立党支部,园管所在2017年时就有党员3名,现有在编在岗职工中正式党员5名,派遣员工党员3名,作为独立的下属事业单位,长期没有按照党章要求单独成立党支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党章要求,及时成立区园林管理所党支部并开展支部活动。区园林管理所于2020年11月12日向局党组请示申请成立园林管理所党支部,经局党组同意,于12月8日组织园林管理所全体党员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选举出第一届党支部委员,并向局党组请示党支部选举结果,经批复,确定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全部党员已纳入组织管理,并于12月30日召开支部第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今后,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的指导督促,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督促环卫作业公司建立党支部。因目前潼南城区共有清扫保洁作业公司四家,经各作业公司排查统计:重庆市潼南区恺源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共有正式党员2人,重庆市潼南区中再环卫有限公司共有正式党员1人,重庆佳飞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有正式党员0人,成都平安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正式党员0人。四家清扫保洁作业公司均不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故未能成立作业公司党支部,区环卫所已把作业公司党员纳入党支部管理。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5.党组织组织力欠缺。一是“三会一课”未按要求开展;二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够,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区城管局党组和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要是以学习为主,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缺乏闯劲。“两学一做”活动中,机关党支部多名党员一直未参加学习。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流于形式,仅发政治生日贺卡,未让过生日的党员畅谈感想;三是组织生活开展不够到位,效果有待提升。党组成员未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民主生活不够规范,未能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相互批评,一定程度上存在本位主义、好人现象,斗争精神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召开“三会一课”的时间要求、参会人员、主要任务、议事规则,实行“清单式”指导。统筹推进“三会一课”与开展学习教育、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典型示范带动等相结合。通过开展“三会一课”,教育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意见建议。二是制定《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明确一个主题,采取学榜样、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慰问、红色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整改期间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机关党委书记讲党课1次,各支部围绕警示教育、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3次。三是规范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提前将生活会的内容、召开的时间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中,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倾听同志们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四是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形式呈多样化,以重温入党誓词、开展集中学习集中点评、组织谈心谈话促进党员认识自我,查找差距,使党员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人文关怀,让广大党员不忘入党初心,时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五是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积极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吸收预备党员4名。六是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度通报督查情况。七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于11月30日,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要求,以多种方式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到查摆问题要一针见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改进措施立竿见影,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6.党员教育管理缺失。一是党组未将派遣员工党员纳入教育管理。区城管局党组未将派遣员工党员纳入各党支部进行管理,以致区城管局19名派遣员工党员均未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党组疏于对退休党员的管理,使其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集中收缴党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梳理临聘党员人员名单,及时将派遣员工党员纳入支部管理,每月组织派遣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12名、区环境卫生管理所5名、区园林管理所2名派遣党员均纳入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活动管理,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党员实践活动,均要求派遣党员参加,落实到会情况通报、请假记录。二是针对部分退休党员异地居住、行动不便的情况,组织开展学习、表决、活动前均通知到位,学习或活动后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及时向退休党员传达各类学习资料,主动上门为退休党员送学活动3次。三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每月足额收缴党费,汇总后上缴机关党委。2020年按时、足额上交党费45107元,接受区委组织部疫情防控专项党费3万元用于支队、环卫所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收到防汛抗洪专项党费1万元慰问一线设施工人,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7.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到位。2017年12月1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关于支付梓潼辖区鲜花栽植费、潼南区园林景观编制费用、道路节点鲜花摆放栽植工程费用、城区绿化带苗木补植和道路隔离护栏鲜花采购费用,主要领导未末位表态;部分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长期存在主要负责人未进行最后表态,有事前定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议事规则程序。严格执行将党组会议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置程序的规定,切实做到相关事项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后再依程序落实。二是严格贯彻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讨论研究工作不先定调子、画框架,实行同权决策、末位表态。三是做好督促指导。巡察反馈问题后,赓即对局机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卫所、园管所等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再无此问题发生。此问题于2020年11月底整改完成。
(四)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部署
8.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执行不好,党组没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不够。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的力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委班子会议专题进行部署研究。二是坚持并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推动职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中央权威,进一步树牢干部职工的网络文明教育和网络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网络负面舆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弘扬网络正能量。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激发学习力量,将学习平台作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利用好平台优势,加强学习,拓宽眼界。2020年区城市管理局有13名党员被区委宣传部评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员”。四是扎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下属单位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五)履行职能职责不充分
9.“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城市管理信息交换机制不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城市公用设施设备智能化应用、城市公共停车智能化管理、智慧园林绿化工程尚未启动。垃圾分类开展滞后,尤其是在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还未完全开展;公共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管理全部覆盖没有实现;违建整治存量5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今年拆违目标任务困难重重,大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尚未形成;老旧设备改造、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推进存在问题;生活垃圾场整治、渗滤液处理没有如期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建9名信息监督员、4名坐席数字城管专职队伍,对建成区23平方公里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市设施损坏等城市管理问题不间断巡查上报,限时处置、回复。2020年,数字城管平台有效上报16798件,已结案15349件,未结案1449件,结案率91.37%,达到目标要求。二是为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共单位新建30部处置通,并将“智慧城管”APP延伸到15个城市社区、65家物业服务企业(约有350人安装),实现手机终端处置案件、回复案件的功能,有效避免责任单位在电脑端才能处理案件的局限性,加速信息交换机制进程。三是更新城区原有18公里部件,新增5平方公里部件普查,数字城管地图工作网格扩展到207个、部件数204558个,完善了外扩区域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四是接入10000余个公安“应急指挥”视频监控高清摄像头,实现了城区监控全覆盖,实时监控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圈、学校等重点场所城市管理工作。五是完成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及化粪池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对城区广场、公园、开放式小区、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152座化粪池进行智能化在线监测建设,城区17000余盏路灯实现智能化控制。六是实施精细环卫,持续坚持“机扫+人工普扫+巡回保洁”清洁保洁机制。七是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区城市建成区内桂林街道、梓潼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已全覆盖,建成35个生活垃圾示范点,全区208个行政村中169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配置“三分类”和“四分类”垃圾桶4800余组,设置2m³垃圾箱体2000余个,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覆盖全区80%的行政村,其中太安镇蛇形村、塘坝镇天印村等12个试点示范行政村已接受市级验收检查。八是积极整治违建存量。加大对各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督查;把城市规划区的违法建筑整治分梓潼、桂林、大佛三个片区,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打表推进;同时加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积极争取群众对违建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减少工作阻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整治存量违法建筑5486件、建筑面积502320平方米(对城市规划区整治存量违法建筑3616件、面积250992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9.46万平方米的265%;各镇场镇规划区整治存量1870件、面积251328平方米,其中:拆除631件、面积131601平方米;整改1239件、面积119727平方米),在市级考核验收中获得好评。九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报请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认为潼南区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企业无法正常推进,应终止该项目并落实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按照集中布局,集中优势企业思路,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设在别口镇工业固废处理项目旁,正在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洽谈合作事宜,预计2022年底完成项目。十是生活垃圾场整治、渗滤液处理项目有序推进。区建工集团已完成对填埋区和渗滤液调节池进行膜覆盖,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实施填埋区应急加固工程,对填埋区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目前由潼南区湟海水处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扩建改造,扩大处理能力350m3/d,出水量达到75%以上。区城市管理局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现场督导、调度,2020年度下发整改交办函20余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此问题于2021年1月整改完成。
10.热点难点解决与群众要求有差距。据统计,2017年以来,流动摊贩、乱停乱放、扬尘治理、市政执法、店外经营、游商占道经营、下水道堵塞等问题投诉举报158件,占31.6%,是群众反映最为突出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设立举报电话44568099、44592750,并向社会公开,安排专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接待群众反映及时、有记录,处理问题有结果、及时回复。二是建立24小时工作机制,严格值周制度、值班制度,由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人带队,坐席人员轮流值周、周末值班,真正做到24小时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实时派遣、跟踪、督办,随时为市民解决各类问题。三是依托“大城众管、大城细管”建立共管机制,坚持群众诉求为导向,按照渝城综管〔2020〕2号文件要求落实,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事项,及时交接接办,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城综作用,形成合力。2020年,发放整改通知书80份,督办问题800件,已办结675件,未办结125件,销号率84%。四是现场协调解决了湖畔雅居污水管网堵塞、东圣街东亭湘江化粪池堵塞、隆鑫商圈井盖破损等存在争议问题30余件。五是在执法支队五个市容大队组织了整治小队,专门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流动摊贩、乱停乱放、扬尘治理、店外经营、游商占道经营等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高效处理,让群众满意,在11月至12月期间处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问题154件。六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开始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人行道乱停放车辆1129台次,处罚金56450元,拖移违规电瓶车等135辆;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未密闭运输8件、道路撒漏6件、建筑工地周边未保持清洁8件,其他简易程序案件8件。七是每月形成《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运行通报》,通报马路办公、城镇日常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域清漂、数字城管平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市民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11.履行职责不到位。2019年,支队党支部支出拆除违法广告经费共支出经费10余万元,但全年未对违法广告进行1起行政处罚,存在不完全作为的问题。有的单位因工作失职导致派遣工、临时工未领到2019年12月劳务费,埋下了重大的不稳定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接巡察整改意见后,赓即在执法支队召开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会1次,学习《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法律条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队员正确履职,严格执法,有错必究。11月拆除2户不按要求设置的户外招牌,罚款900元,12月拆除1户,罚款500元,今后,我局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各项问题,建立好行政处罚台账。二是区园管所派遣工、临时工未领到2019年12月劳务费问题,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区信访办稳定联席会,经区领导同意,已于12月17日委托潼南工行代发2019年12月劳务费,化解了不稳定隐患。垫付工资后,区园林管理所委托律师对重庆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追偿,现区法院已受理该案件,正在审查阶段等待开庭,同时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股东陈建军的一套房产做财产保全,待法院开庭审理后,视宣判结果对陈建军的房产进行处置。针对此次经验教训,报请局党组会审定,区园管所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通过询价比选的公开方式,确定了2021年劳务派遣合作公司,并将劳务派遣公司每月预先垫付派遣员工上月工资这项条款分别写入固定用工派遣合同、临时用工派遣协议的第七条、第五条,经财务人员核实派遣公司支付工资凭据和工人实际得到工资情况,再向劳务派遣公司拨款,以保障派遣员工合法权益,避免再次出现资金风险。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12.部分项目论证不科学,决策不充分,存在超投资计划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存在问题项目解决情况。三个工程项目均为2018年采用EPC模式,经公开招标后实施项目。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因抓抢工期,来不及做深化设计,造成投资估算不足。现经财政预算详审,滨江污水干管计划投资1200万元,实际投资约1786万元,超投资计划48.8%;涪江大桥桥南公园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际投资约1250万元,超投资计划25%;滨江湿地公园计划投资2460万元(原计划投资2000万元,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追加投资460万元),实际投资约2960万元,超投资计划20.3%。三个项目分别于2018年、2019年完成建设,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严格按照程序完善项目后续工作,已报送区财政局进行了预算评审,并将项目建设超投资情况及超投资建设的内容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下阶段报送区政府审定。二是完善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府投资采购流程》、《中介公司选取制度》等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前期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彻底纠正个人决定代替集体决策,彻底杜绝项目超投资计划现象再次发生。此问题于2021年1月底整改完成。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1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有差距。一是存在变相超出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部分下属单位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租用车辆;二是存在公务接待制度未严格执行金额超标和陪餐人数超标的情况;三是存在违规报销出差生活费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派遣、维修等程序。对超编租赁新能源电动车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政府进行了请示,目前租赁批复程序正在推进中,报批程序未完成前,已于1月底对区环卫所13辆、区园林管理所3辆新能源电动车全部进行了退租处理。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和规范工作,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题及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报销相关规定,严明接待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报销标准;三是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所有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报销进行清理并追补超标金额上缴区财政,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超标方面,局机关涉及5次,追缴金额577元;区园林管理所涉及4次,追缴金额1270元;违规报销公务活动生活费方面,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人在2019年4月25日至28日期间,至重庆参加《行政执法中法律适用问题解析与违法建设实务暨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班》所报销的3976元生活费进行清退,2020年11月20日清退完毕,费用统一上缴区财政。三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年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全面审计,特别是在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报销等方面严格把关。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七)“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4.存在形式主义。如,局机关党委制作文件照抄照搬,2018、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高度雷同。厉行勤俭节约不够,如2019年支队党支部、园管所在车辆年审中,支付中介费委托第三方帮助年审车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全区党建工作要点及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全局党建工作计划,各支部针对全局党建工作计划完善支部工作计划。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下属单位支部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重庆市潼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重庆市潼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物资采购云平台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专人负责车辆年审工作,按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从严把关和审核车辆报销费用,严格执行车辆独立年审,并加强车辆年审监督,杜绝委托第三方帮助年审车辆情况发生。此问题于2020年12月底整改完成。
(八)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
15.政府采购线以下的招投标项目委托代理招标制度不完善,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城管局的多数项目都是由3-5家代理公司实施。在实际工作中,领导班子及相关领导对代公理公司的确定把控较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加强《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制定区城市管理局《政府投资采购流程》、《中介公司选取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市政维修改造工程邀请比选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二是成立城市管理局采购小组对部分小额服务采购进行直接选取、对大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比价选取,均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购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400万(不包含400万)的,招标代理公司在中介超市按公开比价选取代理机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以内的,招标代理公司由我局采购小组在中介超市直接选取代理机构。由局采购小组成员以资质要求、星级评价、就近原则等综合条件进行投票,得票数最多的服务公司中标。三是加强排查,化解风险。认真排查招投标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按部门,分岗位,逐人结合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廉政风险隐患。此问题2021年1月底整改完成。
16.党组对下属单位落实廉政制度监督检查不力。下属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未予纠正,城管局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此均不知情。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廉政制度进行再学习,重申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廉洁意识;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重点讲授涉及财务的重要事项,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理。二是于12月对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后,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均未直接分管人、财、物。三是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调整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下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计划对蒲红兵离任经济责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园林管理所进行内部审计。此问题于2021年1月整改完成。
(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听取班子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少,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少,未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落实多停留在开会提要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四种形态”应用不够,特别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个别员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能逗硬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区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包含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廉政教育谈话、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等内容,压实了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实行分项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每个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明确责任科室、下属单位。二是党组计划每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定期听取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在机关党委会、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党组书记一年至少上2次党风廉政党课。四是在重要节假日等时期召开大会强调和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五是健全廉政谈话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来进行廉政谈话,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五是强化执纪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党组书记李洋述分别对违规报销出差生活费的情况涉及的12人、公务接待超标12人次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此问题于2021年1月底整改完成。
三、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巡察整改是一次政治体检,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营造“不敢腐”的环境、构建“不能腐”的有力抓手。本次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全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一是提高了认识。通过阶段性的整改,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职工都认识到新形势下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局党组深刻体会到巡察反馈意见中桥南公园、滨江湿地公园、谭家桥污水干管项目建设超概算的问题严重性、严峻性;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抓得敷衍、被动,缺乏整体部署;对待党员干部,安排工作的时间多,真正和干部职工进行思想谈心交流的较少等系列问题。二是压实了责任。将巡察整改列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了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着力解决了一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三是健全了制度。聚焦“巡察反馈9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这一主题,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抓整改,又立足长远抓长效,形成了27项制度规范,有力巩固了巡察成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公共经费和项目经费监管;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纳入其中,进行充分讨论、充分研究,切实发挥好局党组会决策作用。四是凝聚了共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局班子与班子之间、领导与干部之间加强了思想交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积极主动认领,不推诿,有效增强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城市管理工作方方面面,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服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工作实绩体现真作为真担当”思想的共识。
四、下步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面镜子,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不断总结提高整改质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二)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