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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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23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市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和《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立足实际,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了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1.抓关键少数。局党组率先垂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区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1年以来,累计学习传达15次,班子成员围绕法治学习开展交流发言2次,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心得体会5篇。

2.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
    3.
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并分解到各科室、下属单位,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4.
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月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国家宪法日、“3.19城市管理”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高效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1.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2021版)明确我局的165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及时对外公布并动态调整,严格做到了清单外无事项,确保我局行政权力工作有章可循。

2)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机制。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委派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工作人员担任首席代表,全权授权首席代表办理。二是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了办件流程和办事指南,配备了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了材料预审比例100%,材料核验比例100%,全程网办的比例7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的比例80%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件流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规范高效”的原则,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为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缩减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低于0.3次,即办事项占比达40%四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立即进入审批程序,不能当场办理的实行“一次性告知”。2021年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及不满意评价现象,区城市管理局窗口连续多次被行政服务中心评选为“五星级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多次被评选为“服务之星”称号。

3)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坚持放管结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能。2021年来,办理冒装撒漏污染城市道路、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排放污水、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79件,办理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放、脏车入城等简易程序案件4017件(次),未发生不文明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引发的投诉及诉讼。

2.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对涉及承接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交保留、废止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3)加强合法性审查。组建规范性文件和单位合同审查工作小组,结合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共审查合同50余件,都出具审查意见书,未出现设置增加法律法规以外行政权力或减少职责行为。

3.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职权进行了清理,做好权力责任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同时,按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使用时间、案件当事人和案由名称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留档备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了“一单两库”,每季度及时将“双随机”抽查和检验数据进行公示,做到违法信息公开、监察责任公开、案件审查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2)全面推行“721”工作法,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把握“721工作法”精髓要义,推进柔性执法,突出服务为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管理手段,让城市管理中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得到市民一直点赞。每季度开展以案释法、案卷评比活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城管服务社会、市民走进城管”、“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制作26块展板集中展示及《宪法》《民法典》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人员进社区、机关、企业,发放6000余份宣传单,现场组织有奖竞答活动,接受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行政相对人“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4)健全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梳理完善了《协管员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多项制度,强化以制度管人,发督查通报6期,相关人员按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处理。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按机构改革新要求,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调整、执法领域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证、培训等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基础,狠抓“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形象好的执法队伍。2021年执法支队集体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7个大队10名个人受到市城市管理局表彰。

5)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牵头制定实施方案,联合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梓潼街道、桂林街道和大佛街道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潼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和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得到各大媒体转载宣传。

4.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组织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现场旁听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认真研究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2021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5.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聚焦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违建整治、乱停乱放、市容秩序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主、化解为辅,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开展信访稳定大排查行动,目前无到市去省进京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把各类问题化解在本单位,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组织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充实和加强法治机构专业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导完善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多次听取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四是坚持认真学法。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理念意识,加强对《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及城市管理常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五是推进公正执法。针对单位职责多、整体素质需要提高的实际,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局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与效率。六是坚持自觉守法。主要负责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同时积极抓好内部监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法制办的指导下,虽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展宣教工作形式单一,创新宣传不够;二是上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信息资料略少;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局将以法治为准则,行使好人民赋予的职能,真抓实干地的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一)创新宣教工作形式。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及时上报各类宣教活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资料、信息。

(二)继续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坚持说理式执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及时进行复核并答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促进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和谐和社会稳定。二是建立提示执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继续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端正行政执法目的,建立以教育、纠正为目的的提示执法制度。三是切实纠正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定性不准;切实纠正执法的任意性与随意性切实纠正对待行政相对人的不文明、不诚信等现象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率、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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