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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日期: 2018-09-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8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不断提高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明确工作机构,加快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失效的要及时撤销。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要制定全区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计划,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今年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各有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分工,全力抓好落实。请各牵头单位(见附件)收集汇总涉及本单位牵头的工作任务实施计划和完成情况,并于8月31日前将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政府办信息科(行政中心421),电子件报送至邮箱595996239@.com。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2018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1

一、深入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区政府办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编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3

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区政府督查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4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预决算统一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区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5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58号)要求,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潼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数据标准,集中归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统一向各公开渠道发布。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规划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6

推进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体,集中公开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招商动态、招商服务和招商成效等信息,为广大投资者来渝投资兴业提供开放、便捷的政策查询通道。

区招商办

区招商办


7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调整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编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8

一、深入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加大企业奖惩信息公示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区发改委

国资(金融)中心、区工商分局


9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企业减负、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等与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强相关的“五类政策信息”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办事便捷度。

区电子政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0

(三)聚焦政策解读,稳定社会预期。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广泛理解和支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大政策发布要同步公开解读信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释清楚,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区电子政务中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1

(四)聚焦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要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不失声、不缺位。注重用好专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和问责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

区委网信办

区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2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以规范办事指南为抓手,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在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审批服务事项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化管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办事大厅要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全面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力争今年9月底实现全覆盖。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管办、有关单位


13

(六)以“一窗”受理为着力点,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效

能。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实现一体化运行,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行管办、有关单位


14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七)以“全渝通办”为目标,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按照全市网审平台建设进度,不断融入全市网审平台,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进政务服务“全渝通办”,力争今年年底90%事项实现“全渝通办”。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推动更多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行管办、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15

三、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4号)要求,规范各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建设一体化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平台,

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共享,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优化考评体系,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工作。

区电子政务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6

(九)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发挥“两微一端”作用。

构建完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利用“两微一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运用新闻媒体资源不断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


17

(十)加强市长信箱和区长信箱办理工作,

发挥信箱便民服务作用。

加强市长信箱和区长信箱办理工作,提升企业群众问政咨询服务效率。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办理群众咨询应在3个工作日答复,投诉建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更好听民意、汇民智。

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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