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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住房城乡建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区住房城乡建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各种公开信息共160篇。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及时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认真开展政府公开信箱回复工作,严格要求经办部门安排专人每日登录查询。今年共回复政府公开信箱来信96件。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及时进行了接收、登记和审查等程序,规范起草了答复文书,分别按时向申请人送达。并电话联系申请人告知相关情况。已办结的办理材料均进行了整理归档。

3.政府信息管理

为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公开,在起草公文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首先由具体经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经科室负责人、综合科审核后,报委领导决定是否公开。

4.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了公众信息网栏目的设置和信息发布,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及时调整目录名称和栏目内容。

5.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区住房城乡建委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织协调事务由综合科承担,在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设置至少1名兼职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明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13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对照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情况。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设,动态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和办理流程,着力在公开广度、深度和渠道覆盖度上下功夫,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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