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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住房城乡建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01-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住房城乡建委明确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此项工作,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区住房城乡建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区住房城乡建委落实专人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三)深化公开内容。一是狠抓重点信息,切实把握的工作重点,有选择的地采编、报送反映全局、突出重点的高质量信息。二是捕捉亮点信息,对上报的信息,要求精筛选、突亮点,上报最能反映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特点、紧跟工作形势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增67

2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住房城乡建委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宣传,但仍有干部职工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予以逐步改进

(一)强化思想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主动提供信息,予以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三)加强业务培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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