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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2022年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08号,电话:023-44529367,邮编:4026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结合实际,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潼南府办〔2022〕77号),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公开的具体内容、标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区各镇街、部门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通过重庆市潼南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和其他方式审核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20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024条,机构职能概况类信息135条,政府信息8043条,2022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时的文字格式、网页版式、下载版式进行规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设置,实现了对现行有效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机关拟制公文过程中对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内容的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重庆市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开设并持续运营专题栏目23个,其中政务公开专题栏目16个,关闭专题栏目7个。建立全区“政策咨询问答库”,强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问答库更新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政府网站质量检测,出具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报告12份,整改事项47件次。将22家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管理,对未纳入管理的账号进行清理,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在全网各类平台的新媒体账号,对因区划调整后需整合、注销的账号予以整改、清理,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专区线下查阅点设置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专区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印发执行《潼南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潼南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能力。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总结学习优秀区县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常态化组织开展考核培训,围绕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难点问题对全区各部门共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数为480人次,按季度进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1次,以检查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国办和市级历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我区存在的问题制作个性问题整改清单和举一反三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2022年,我区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厅反馈问题清单6次,我自行组织测评整改12次,均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6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但还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大多是文字解读,缺少创新,解读质量和效果不理想。二是政务公开个别业务人员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政策解读专栏”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运用视频解读、图片图表解读等形式,方便公众理解,提升阅读体验;二要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胜任素质;三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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