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部门 > 区医保局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6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67条,其中工作动态86条,公示公告11条,政策文件5条,财政预算决算3条,行政处罚56条,其他类文件6条。收到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党的基层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新修订《政府信息管理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人民政府门户医保子网站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医保动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领域信息,保证目录完整,不存在空白目录;对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的清理。规范做好政务发布新媒体的管理、运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监测力度和加强解答人民群众问题时效性,拓展与广大群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医疗保障队伍的综合素质的提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医保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打造一支适应当前和今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同志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日常公开工作中出现不及时、不主动报送信息的情况。二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会有滞后现象的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将积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1、加强科室间的工作协调,不断完善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3、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