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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潼南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关切内容,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对外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条(其中政务动态公开数73条、公告公示数5条、政策文件4条);主动公开文件7条、重点领域相关信息5条。我局本年共收到1条政协提案,已回复,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议程,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从信息起草、审核到信息发布,建立完备的医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整体同步推进,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公众网医保子网站设置部门信息、公示公示、政策文件、预算决算等栏目。在公开内容上,按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城镇职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关于印发潼南区长护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实时公开动态信息、年报、预算决算情况,发布征求意见稿、招聘、医保定点等公示公告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区里举行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定期组织经办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做到电话畅通、有效回复咨询,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此外,认真排查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如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格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和办理流程,严格按时限进行申请登记、答复登记等工作;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潼南电子报”等平台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信息,宣传医保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严密防范网络意识形态渗透;进一步完善更新机关简介等信息,梳理核实政治语言表述,全面补齐工作短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部分。二是处理信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政策解读工作贯彻执行不到位,导致政策解读文件少。

针对上述问题,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将将积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更新完善行政执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强自查,提升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工作的重视程度,让领导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三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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