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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依规发布、维护和更新。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处罚、疫情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509条。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程序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0年未收到公开申请。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在政府网站、政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全面、系统的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加强平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布和管理,未因运行不畅出现错敏词和严重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将委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0

164

23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74

17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31.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建设不健全,本单位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全面,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明确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工作运转。二是经常性自查政务新媒体子栏目更新、公开内容等情况并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064号)精神,本单位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集团的沟通和协调,统一口径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和举措,及时回应疫情相关的舆情动态,在政府网站、潼南网等地公开应急预案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严格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2020年,区卫生健康委共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卫生知识和公益广告等200余条次。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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