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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6

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号)精神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相关部署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其中更新工作动态102条,发布季度统计数据4条,数据解读共计2条,统计执法监督数据3条,统计公报1条,其他法定信息1条,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等需公开公示的内容也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以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办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举报、投诉、提起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发布渠道的管理,及时更新统计月报等栏目信息,确保标识明显、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内容审核。发布内容前需经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提升业务水平。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群,交流学习政务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统计局、区委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坚持将区统计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分栏分类公开政策文件、机关简介、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等类栏目信息,增设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便于公众上网查阅。及时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动态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同时,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及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做好整改工作。2023年全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官网中涉及政务公开部分内容布局不够突出,过时信息归档不够及时。

二是依公开申请重视程度不够,对依公开申请的要求和流程掌握不熟悉。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官网布局,突出政务公开信息。重新设置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突出显示,并将过时信息清理归档,便利政务公开信息查询。

二是重视依公开申请,加强相关内容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依公开申请部分着重学习,掌握业务要求和流程,建立依公开申请台账,完善官网依公开申请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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