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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及时公开环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安全、环境应急、重点工业企业环境信息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为250条,比去年增加98条;行政处罚类信息为18条,比去年减少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审查程序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平台进行公开,另外利用各类宣传或纪念日活动进行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解读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科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来抓。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增98

1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减32

18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二是公开的部分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形式不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来源的收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和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区委法办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1条;按照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情况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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