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部门 > 区林业局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6

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规范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围绕森林防火、林长制、林业有害生物、森林资源管理等社会关注的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167条,其中,动态信息137条,公告公示9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许可9条,处罚决定7条,其他文件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按期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站联动抓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认真仔细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内容,并在规定工作日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在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公开栏,包含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管护补助等,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与业务科室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做好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面临新要求和新任务,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信息化办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缺乏多样性、创新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强化政策发布的解读,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鼓励各科室、站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