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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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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法定主动公开要求,2024年更新发布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有关申请。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落实信息“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把好上网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二是定期对机关内部网络开展安全防护大检查,摸排掌握中心内部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新媒体平台账号及工作群相关信息并建立台账,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因我单位无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所有信息均通过区政府网站、掌心潼南、潼南发布、潼南党建等平台对外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梳理备案机关内部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及微信、渝快政工作群并有效监管,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及网络负面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体进展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持续性学习领悟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还需提高;二是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持续深化优化。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将公开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等内容弄懂学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聚焦中心主责主业,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与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并开展宣传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