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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管理,强化内容保障,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为0条。一年来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向社会公开任何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效能,但仍存在政策解读不够充分,主动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尤其是新媒体运用较少,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还不够高等问题。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解读回应。围绕我中心主责主业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类文件,开展形式丰富、内容生动的解读宣传,加强正面引导。

二是强化监督与培训。逐项对照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政务信息中心等要求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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