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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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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社严格遵循《条例》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秉持“主动、及时、定期”的公开原则,全方位、深层次、精细化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方面,着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注重写作能力的提升,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筑牢根基。为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通过定期发布工作简讯的方式,有力推动信息准确、及时地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常态化运行。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媒体平台以及手机客户端等多元化载体,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都能通过便捷的渠道获取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与改进的问题。

一方面,工作创新方面存在不足。当前公开信息大多源自日常工作产生的文件以及开展的活动,信息发布内容的局限性较为明显,难以满足公众对多样化信息的需求。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配置与培训工作仍需大力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后期,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与贯彻落实。持续强化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