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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7

重庆市潼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社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是做好信息公开常态化。通过定期发布工作简讯,有效推动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形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改进。工作创新不够,信息多数来源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及活动,发布信息内容过于局限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和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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