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潼南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5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到群众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修订《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程序、监督保障等,细化主动公开事项6类,警令、政工、督察、警保、法制、治安、出入境、交巡警等部门分工履行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运行。
二是实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明确专人负责“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日常更新工作,围绕社会稳定、治安防控、民生警务等中心工作,及时编发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通过“公安信息”专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6条。
三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针对20万以上采购项目信息,及时归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市级、区级门户网站实行“全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应指工程运维项目》《无人机反制设备》《车载移动电子警察系统》等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3条,采购总金额1987.279万元。
四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2019年主办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0件,涉及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噪音整治等民生关注问题,办结率、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5件,公开率96.15%。
五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依托“平安潼南”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等主题,运用视频、图文结合方式宣传公安工作。全年,通过“两微一端”公开政府信息5075条,累计阅读量超过2000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2 |
2108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6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987.27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安机关涉密信息较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常态化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三是扩展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继续做好原有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加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