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2022年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tn.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08号,电话:023-44529367,邮编:402660)。
一、总体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2022年,我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结合实际,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潼南府办〔2022〕77号),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公开的具体内容、标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重庆市潼南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和其他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20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024条,机构职能概况类信息135条,政府信息8043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37件,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政策解读35篇以及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8条。按时发布区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2021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全区各镇街、部门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2年,本机关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予以公开54件,不予公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文公开方式,全年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核的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围绕“稳经济”,梳理和汇总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整合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相关专栏。优化完善“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整合规范性文件库,方便市场主体和公众查阅。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印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机关拟制公文过程中对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内容的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调整市政府门户网站“重大民生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拓展领域分类,丰富公开内容,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重庆市级有关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开设并持续运营专题栏目23个,其中政务公开专题栏目16个,关闭专题栏目7个。建立全区“政策咨询问答库”,强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问答库更新机制。“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粉丝达1万余人,影响力和传播力有效提升。完善政务公开专区线下查阅点设置,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专区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考核方案,优化考核内容。印发执行《潼南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潼南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健全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能力。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总结学习优秀区县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常态化组织开展考核培训,围绕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难点问题对全区各部门共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数为480人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按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印发季度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主管单位逐项做好整改。2022年,我区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厅反馈问题清单6次,我区自行组织测评整改12次,均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61 |
13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27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7523 | ||
行政强制 |
155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821.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2 |
0 |
0 |
0 |
0 |
0 |
5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7 |
2 |
0 |
0 |
9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但还存在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细化深入,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三是政务公开个别业务人员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投资、税费、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深度,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直达快享,向公众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政府信息服务;二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政策解读专栏”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运用视频解读、图片图表解读等形式,方便公众理解,提升阅读体验;三要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胜任素质;三要加强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