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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8-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潼南区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潼南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实现全区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并写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编制了《2017年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区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公开工作,以改革聚合力、以创新求提升,精心编制“两单一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对外公开行政权力清单4969项,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2.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在潼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专栏,公开《潼南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潼南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及全区所有镇街、部门和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和2016年决算情况,共计发布财政信息270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内容。着力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77 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18 条、工程建设非招标项目 46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产权出让公告20 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表134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123条,编辑、印发交易信息周报49期。
    4.公开群众关切重大事项。积极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报纸等媒体作用。公开政府文件171件、政策解读信息21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30条;更新、公开政府机构信息64条;公开干部任免、人事招录等信息42条;公开区长信箱824件,公开率超过90%。
    5.公开民生实事。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公示160条、药品经营许可公示284条、医疗器械公示14条;定期向社会公开社保、医保、教育、卫生等相关信息2200余条。
    6.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积极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2017年公开相关信息187条。
    7.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公开市政协交办提案4件,未收到市人大交办议案。公开区人大提案127件,区政协提案112件。收到交办件以后,区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交办内容,落实相关措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政协委员对回复意见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主动公开方式及数量
    1.通过潼南区各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23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约占8%,工作动态类信息占48%,政策文件类信息占18%,行政决策类信息占7%,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1%,其他信息占8%。
    2.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60条。
    3.通过“潼南微发布”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988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47条。
    4.2017年,我区共举办自主新闻发布会7次,其他各类新闻活动146余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近1065余人次,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直接发布报道2000余篇(条),直接信息发布报道文字总量超过180余万字。
    5.全年印发《潼南政报》160期,累计编发简况、简讯、领导讲话、专报、专题类信息811条(篇)。
    6.公开2017年潼南区人民政府大事记400余件,55000余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潼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潼南区人民政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潼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个别部门和负责人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潼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办和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五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完善潼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新网站,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督查,丰富政务服务信息,提升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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