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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2-03-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县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管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具体承担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才支持。
为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及时准确,按照网站考核文件要求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要配备1至2名政府网站专(兼)职信息员为政府网站提供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截至目前,建立了70多人的镇街、部门信息员队伍,明确了各信息员工作职责》,增强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三是采取多样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作用,对部门在政府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梳理填报业务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对网站个别栏目的改版建设,网站资源得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四是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全县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通过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6余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3%,工作动态类信息占52%,政策文件类信息占11%,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0%,社会服务类信息占9%,其他信息占5%。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1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方面的内容。
(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向全市范围内共上传信息4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到位,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还不广;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完善。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县乡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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