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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9

  1. 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央、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网站主动更新各类信息54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镇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制度,全面提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强化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对网站进行巡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及时处理政府网站突发情况。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别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工作创新性还不足,公开内容广度与深度还不够;三是公开形式和载体还可以进一步丰富。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互动、回应热点,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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