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决策草案解读

《潼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1-22

《潼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现就《潼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级定价部门“原则上中心城区分两年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要求。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价水平上涨、社平工资上调等因素;以及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教学活动场地环境,保教设施设备配备,师资队伍配备标准,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保险购买等均做了相应要求和量化,办园成本大幅上涨。

(二)政策依据

根据《重庆市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226号)、《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印发《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潼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

二、制定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市级原则上中心城区两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生均培养成本调查情况,学前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呈刚性增加。《重庆市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226号),明确要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共同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适用对象

就读潼南区各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家庭。

四、主要内容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印发《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规定,20212月我委印发《关于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潼发改〔202112号)文件,调整了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自2021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至今已达3年,仍未达到市定收费标准,而周边区县均按规定先后调整市定最新收费标准。为此,根据我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调查情况,按照市定政府指导价标准相关要求,以及与区县域之间平衡等因素,拟调整我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一是上调保育教育费。一级幼儿园由现行标准500/·月调整至600/·月;二级幼儿园由现行标准400/·月调整至500/·月;三级幼儿园由现行标准300/·月调整至400/·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幼儿园由现行标准150/·月调整至200/·月。

二是暂不调整延时保育费。仍按现行标准8/·次执行,暂不调整。

三是执行时间。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五、针对《方案》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1.公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有:一是实行政府定价的保育教育费、延时保育费、住宿费(公办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寄宿的,其住宿费标准按照在同等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执行,不再单独审批住宿费标准)。二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为伙食费(含点心费)一项,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与家长委员会根据儿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实际物价水平协商确定。

2.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如何管理的?市级制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市级定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政府指导价标准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规定:原则上中心城区分两年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市级制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是:一是保育教育费。一级幼儿园600/·月;二级幼儿园500/·月;三级幼儿园400/·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幼儿园200/·月。二是延时保育费。10/·次执行。

3.对困难幼儿入园收费有什么减免政策?

答: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原建卡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及残疾军人子女、监测户学生、低保边缘户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其他因病因灾等困难学生免收保育教育费,免收或补助生活费。同时,幼儿园按照事业收入的5%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并通过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区慈善协会、区残联等对特殊困难幼儿家庭实行专项临时救助。

4.民办幼儿园收费是否调整?

答: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认定标准由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办园成本、政府投入、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区县域之间平衡等因素,按照办园等级分别确定。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

5: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按有关资助政策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者其他资助办法。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6.幼儿园收费主要用途是什么?

保育教育费主要用于自聘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用、业务费用、预留发展资金、其他正常办园经费的支出等。延时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445527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草案解读
    意见征集
      征集反馈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