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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 2022-10-13


为了规范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标准》)《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111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2231日起施行;2022419日,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2022510日市住建委公布了《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同时,鉴于市内各区县已先后开始制定实施区县级《实施办法》《补偿标准》及《认定办法》,为依法有序推进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保证前述市级文件实施后,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办法能同步实施,故潼南区亟需制定和实施区级《实施办法》《补偿标准》及《认定办法》。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11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2022419印发);

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渝建征〔202210号,2022510印发)。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部门及镇街职责,征收补偿政策、程序及方式等内容;《补偿标准》具体规定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损失补偿和奖励补助标准等内容;《认定办法》主要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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