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调整2022年度目录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23〕21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调整2022年度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严肃性,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4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根据实施情况对2022年度目录进行调整,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
《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称“决策目录”)、《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下称“制定计划”)明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情况。
二、加强目录管理
《决策目录》《制定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决策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启动决策程序,确需启动的,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列入《制定计划》或部门临时提请区政府审议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制定,但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修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办法的,或者按照中央、市级规定需临时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由起草部门向区政府书面请示,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制定程序。
三、强化工作责任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登记并审核承办单位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议题及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履行决策前相关程序,完善有关材料;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政府督查办负责对列入《决策目录》《制定计划》的事项牵头实施单位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
四、落实档案管理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收集决策、文件制定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执行、评估等文件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规范、资料完整,实现全过程记录。
附件:1.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3.2022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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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调整潼南城区公交汽车票价 |
区发展改革委 |
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 |
2 |
深化潼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8月底前 |
3 |
编制重庆市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
区规划自然 资源局 |
2023年12月底前(已于2023年1月31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待市政府批复后完成) |
4 |
制定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政策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 |
5 |
编制潼南区林区专项规划—森林防火暨森林质量提升规划(2023-2035年) |
区林业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6 |
制定潼南区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区民政局 |
2023年12月底前(市级文件制发后) |
7 |
潼南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底前(市级方案调整后) |
8 |
制定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备注:决策目录中“调整潼南城区公交汽车票价”“编制重庆市潼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制定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政策”“制定重庆市潼南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自2022年度目录调整进入2023年度目录。)
附件2
2023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拟发规范性文件标题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重庆市潼南区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 |
区国资委 |
2023年6月底前 |
2 |
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 |
区规划自然 资源局 |
2023年8月底前 |
3 |
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
区规划自然 资源局 |
2023年8月底前 |
4 |
重庆市潼南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 |
区规划自然 资源局 |
2023年8月底前 |
5 |
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 |
6 |
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 |
7 |
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置办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已于2023年5月16日完成 |
8 |
重庆市潼南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区医保局 |
已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 |
9 |
重庆市潼南区关于印发潼南区“一镇(街)一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区司法局 |
2023年12月底前(市级文件制发后) |
10 |
重庆市潼南区关于调整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政策的通知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2023年8月底前 |
11 |
重庆市潼南区关于落实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区文化旅游委 |
2023年12月底前 |
12 |
重庆市潼南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底前(市级方案调整后) |
13 |
重庆市潼南区关于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4 |
重庆市潼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7月底前 |
(备注:制定计划中“重庆市潼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重庆市潼南区关于落实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制定计划调整进入2023年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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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度潼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更新潼南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6月28日 | |
2 |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月4日 | |
3 |
潼南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25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9月22日 | |
4 |
潼南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2月27日 | |
5 |
调整潼南城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11月29日 | |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 | ||||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承办单位 |
制发时间 |
1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潼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及撤销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发〔2022〕3号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月6日 |
2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潼南府办发〔2022〕21号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4月13日 |
3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潼南府办发〔2022〕23号 |
区残联 |
2022年4月18日 |
4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民政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潼南府办发〔2022〕36号 |
区民政局 |
2022年6月2日 |
5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潼南府办发〔2022〕50号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2022年8月16日 |
6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潼南府发〔2022〕11号 |
区司法局 |
2022年8月29日 |
7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潼南府办发〔2022〕72号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