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咨询问答库

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依据是什么?

日期: 2024-12-25 发布单位:区公安局

答:《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五条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