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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先期处置?

日期: 2024-12-20

答: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区政府、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基层群众组织及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人赴现场,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专业应急队伍的引导;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政策原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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