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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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科技型企业知识

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8〕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按照《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潼南高新区建设,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工作,探索完善以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科技人才、创新产品等创新要素为基础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和授信体系,建立科技型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及风险分担机制,实现科技型企业融资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包括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科技人才、创新产品等创新要素为基础,多维度健全完善评价指标,形成认可度更高、更具市场价值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确定知识价值信用分级授信额度。即: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数据,系统自动给出企业知识价值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200万元、160万元、120万元、80万元、40万元的授信额度;若企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型企业等加分指标,可增加授信额度,企业获得最大授信额度为300万元。合作银行以知识价值授信额度为基础,确定企业信用贷款额度。评价对象为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条件,且进入我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科技型企业。

(二)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1. 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基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市财政出资40%,区财政出资60%。基金可分期到位,首期到位20%即2000万元,市财政出资800万元;区财政出资1200万元,其中高新区管委会首期出资800万,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首期出资400万。后续资金视工作情况逐步到位,并建立持续的财政资金补充机制。

2. 基金管理机构。担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授权重庆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科技担保公司”)为担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担保基金日常管理工作。科技担保公司以信用担保基金与银行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无抵押的信用担保贷款。

3. 基金定位、管理及使用

(1)基金定位。担保基金为政策性、公益性、非盈利性基金,为潼南区内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条件且进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科技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损失提供风险补偿。

(2)管理费、担保服务费。市科委、市财政局在资金利息收入中合理安排管理费用,当年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结余自动滚存到基金;基金管理机构按当年贷款额的2%向企业收取担保服务费。

(3)基金专户管理。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同步将资金拨付到科技担保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基金专户。基金产生的利息及回收的资金自动滚存进入基金。

(4)银行贷款。科技担保公司实时将科技企业名单和知识价值授信额度提供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在知识价值授信额度基础上,降低准入标准、建立绿色通道、自主审核,确定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并反馈科技担保公司;企业根据需求自主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完成内部审批报科技担保公司审核后放款。合作银行在放款后及时向科技担保公司进行贷款备案。授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获得贷款的企业享受基准利率。

(5)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基金补偿遵循属地原则,按各区域的贷款损失,分别核算对银行的补偿额度。补偿比例为贷款本金损失的80%,银行承担20%的风险敞口。在企业发生贷款逾期后,合作银行先行催收,逾期满2个月后,启动代偿程序(符合条件的,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及代偿),基金按照规定比例对银行予以风险代偿。追偿回收资金按代偿比例予以分配,基金分配部分自动滚存入基金账户。同一笔企业信用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风险补偿政策。

(6)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建立科学决策、风险控制、操作流程等规范基金管理制度。科技担保公司应遵纪守法,若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等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基金应建立风险防控监测体系,规范企业信用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是信用贷款立项的重要依据并应承担个人连带保证责任。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实现整体风险可控。单家合作银行单个区域累计代偿率达到5%时,基金应暂停受理该银行在该区域的新增业务,并对前期运行效果予以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重启受理工作。对于已经受理的业务,基金继续履行风险补偿责任。基金代偿后,科技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负责向债务人终身追偿。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信贷机制。合作银行应配备专门对接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团队,出台相关激励措施,细化和明确相关尽职免责条款,信贷团队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免除其经营责任。银行不收取保证金,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快速放贷。开通网上自主借贷系统,实现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网上随借随还。有条件的银行应建立科技支行或专营机构。鼓励银行创造条件探索投贷联动试点。

(二)强化运营管理。科技担保公司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管理系统,整合企业经营数据、创新要素数据和知识产权,借款、还款、信用记录等数据,构建企业融资大数据系统,支持和服务企业信贷融资。

(三)统筹协同推进。区财政局、区科委、区高新区管委会、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科技担保公司对接,共同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工作。

(四)加强宣传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知识价值信用贷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全区科技型企业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csti.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帮助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发挥基金的最大效用,助推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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