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
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潼南府办发〔2019〕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切实解决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18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强化考核评价。对标国家、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区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 1 个月内制定落实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措施。区政府督查办要通过窗口督导、明察暗访、约谈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跟踪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宣传方案,及时准确向全社会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力度,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展示潼南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成效。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目标任务 |
工 作 措 施 |
牵头部门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一、开办企业 |
1.精简企业开办流程 |
(1)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2019年9月底前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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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减企业开办耗时 |
2019 年底前实现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3 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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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低开办企业费用 |
(1)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减少企业材料准备成本。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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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
(1)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税务局和社保网上经办平台,2019 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潼南税务局、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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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建筑许可 |
5.精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 |
(1)2019 年底前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一批审批事项,将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等一批审批事项整合,将园林绿地指标审查等一批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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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压减办理建筑许可耗时 |
(1)2019 年底前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控制在50 个工作日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35 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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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降低办理建筑许可费用 |
(1)全面清理办理施工许可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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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优化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
(1)构建多维度评价体系,加强效能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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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系统整合协调涉及相关部门的各类空间规划,配合市级部门建立“五级”(市域、主城、区县、乡镇、村)、“三类”(法定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规划体系。2020 年底前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各部门规划信息共享、规划编制协同等业务功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一张蓝图”上生成审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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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得电力 |
10.精简获得电力流程 |
分别压减高、低压客户办电环节至4 个(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和装表接电)、3 个(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和装表接电),对不涉及外部工程、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项目,取消“外部工程实施”,进一步压减环节至3 个、2 个。 |
区经济信息委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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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压减获得电力耗时 |
(1)压缩办理时限。2019 年底前将高压客户在供电企业的办电时限控制在 20 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客户在供电企业的办电时限控制在 4 个工作日以内。 |
区经济信息委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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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审批时限。按照“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压减涉电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时限。2019年底前对低压供电非居民客户用地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 10 千伏供电非居民客户,加强外线工程前期审核和协调,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在正式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划许可,情况复杂的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不含古树名木移植)等行政审批事项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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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降低获得电力费用 |
(1)将城镇地区分散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放宽至 160千伏安并延伸投资至客户用电地址,深化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专项服务。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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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优化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 |
(1)加大“不停电作业”的开展力度。持续减少年均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开展停电故障主动研判,2019 年底前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 99.96%,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1%。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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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前公布电价信息。至少提前1个电费账单周期制定和调整本区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并以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布。开通手机APP等查询用电量信息渠道。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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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降低电力价格 |
(1)降低用电价格。严格执行我市电价规定,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要求传导到终端客户。 |
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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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购电成本。充分利用电力交易市场,将价差收益传导至直购客户,降低用电成本。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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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高获得电力便利度 |
(1)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不断提高客户线上办电比例,2020 年底前实现客户常用业务全天候办理,“一次都不跑”,切实提升办理便利度。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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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现客户信息共享。推进公用事业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集成,在电力客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时主动介入、提前开展咨询服务,自动获取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屋产权所有证、项目规划许可等办电必要信息,实现仅凭有效主体资格证明即可用电业务全重庆“一证通办”。 |
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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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得用水 |
16.精简获得用水流程 |
可通过供水热线电话、网上营业厅、手机 APP、现场等多种方式申请用水,实现 1 个工作日内约定踏勘现场时间和收取申请材料。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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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压减获得用水耗时 |
2020 年底前实现水表口径 DN100 以下的用水接入办理时间由 12 个工作日缩减至 7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水表口径DN40 以下且不涉及行政审批的,4 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水表口径 DN100 以下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7 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集团 |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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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降低获得用水费用 |
(1)对使用水表口径在 DN100 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外资工商企业实行免收水表安装人工费。 |
区城市管理局、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水务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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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得用气 |
19.精简获得用气流程 |
将获得用气流程由 9 个减少为客户提出用气需求并商议用气方案、委托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委托施工、竣工验收及通气 5 个阶段。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中民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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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压减获得用气耗时 |
2021年底前用气总办理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减少至 14 个工作日,其中,客户提出用气需求至与供气企业商议用气方案不超过 5 个工作日,设计审查备案不超过 1 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 5 个工作日,通气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城市管理局、中民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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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降低获得用气费用 |
(1)建立天然气设计、安装市场公告制度,定期公告、更新企业资质、收费、信用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选择权。 |
区经济信息委 |
中民燃气公司、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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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降低用气价格 |
(1)推进输配价格改革,降低偏高配气价格,推进氢能源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中民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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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获得网络 |
23.精简获得网络流程 |
(1)客户通过实名认证后即可在实体营业网点办理常规业务;拨打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可办理部分业务。 |
区经济信息委 |
中国电信潼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潼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潼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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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压减获得网络耗时 |
(1)严格执行获得网络耗时对外服务承诺,用户也可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约定有关的业务受理、开通、故障处理时限。 |
区经济信息委 |
中国电信潼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潼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潼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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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降低获得网络费用 |
(1)2019 年底前实现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 20%以上。 |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
中国电信潼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潼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潼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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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提高获得网络便利度 |
(1)提升学校、商场等流量热点区域以及覆盖薄弱地区4G网络覆盖率,2019年底前新增无线4G 基站265 个。 |
区经济信息委 |
中国电信潼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潼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潼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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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登记财产 |
27.精简登记财产流程 |
(1)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税收、交易与登记等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实行并联办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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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简登记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时获取、核验相关材料,除需要收回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暂不具备条件采取电子介质的外,不再收取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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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压减登记财产耗时 |
2019年底前将不动产一般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异议及注销异议登记实现立等可取。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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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降低登记财产费用 |
(1)对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更正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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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优化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
2020 年底前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可查询、可统计,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对能够直接提取利用已有测绘成果的,不再要求当事人另行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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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 |
(1)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建立不动产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通过 PC 端、微信端、移动端等入口向公众提供服务,通过“异地申请—属地审核—预约领证”的模式,2019 年底前探索推进部分不动产登记事项“全渝通办”,2022 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全渝通办”。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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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建立不动产登记专网申报系统和互联网申报系统,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相关登记申请材料,2022 年底前实现在线申办不动产登记。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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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降低材料获取难度。对在不动产登记中难以获取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人可以书面承诺方式替代。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结果的互信互认,各相关部门经“渝快办”中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验真比对一致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盖章的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材料。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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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纳税 |
32.减少纳税次数 |
(1)推进集成申报。利用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等移动办税渠道,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的集成申报。 |
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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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推广住户公积金缴存业务在线办理等便民利民措施,2019年10月底前向全部缴存单位提供缴存业务在线办理服务。 |
潼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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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压减纳税时间 |
(1)房产交易涉税业务“一窗式”办理。推动房产、土地、婚姻登记、人口信息数据共享,2019 年底前实现“一窗式”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业务。 |
潼南税务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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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缩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拓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线办理覆盖面,推行个人开户、专户转移、封存启封、基数调整、汇补缴等缴存业务在线办理,大力压缩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 |
潼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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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智能化电子税务局。推进“互联网+税务”建设,大力发展自助办税、移动办税,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提高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替代率,缩减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 |
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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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 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区财政局 |
潼南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潼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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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 |
(1)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汇算清缴数据进行网上更正和补缴相应税款。 |
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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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全程电子退税。推进退税电子化,2019 年底前实现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效缩减退库办理时间。 |
潼南税务局、区国资委 |
人行合川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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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理破产 |
36.压减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 |
加快债权债务清理、破产财产审计评估速度,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2019年底前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工作机制。 |
区法院、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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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降低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 |
(1)积极研究企业“无产可破”案件的破产费用纾解措施。本着互助原则,支持从管理人报酬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费用基金;行业主管部门可统筹专项资金,对已建立破产启动费用和破产费用基金的企业,给予不超过 20%的政府补助,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完善企业破产清算配套制度。 |
区财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 |
潼南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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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提高债权人回收率 |
(1)完善破产立案听证审查机制,提高债权人参与程度。强化债权人知情权,建立债务人信息公开平台。 |
区法院、区政府办 |
潼南市场监管局、潼南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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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
(1)根据全区破产案件数量,探索建立破产审判机制,组建相对固定的破产合议庭并合理配备破产审判力量。 |
区法院 |
区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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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管理人制度,动态调整管理人名册。引进有竞争力的外省管理人在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管理人竞争性选任。加强对管理人协会的交流和指导,强化自治管理。 |
区法院、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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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衔接机制。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重整程序启动后,可以重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批准。 |
区法院 |
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委、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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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 年底前出台关于破产企业注销相关问题的会商纪要,完善破产企业注销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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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获得信贷 |
40.优化合法权利度指数 |
(1)建立健全财产登记确权制度,简化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 |
区电子政务中心、潼南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 |
区交通局、区法院、人行合川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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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优化信用信息深度指数 |
(1)建设信用数据主题库,归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信息,为公共信息、金融授信提供参考。。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国资委 |
人行合川支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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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扩大银行征信系统覆盖面 |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征信系统基本覆盖全辖区所有持牌金融机构,在群众查询需求较大的区域增设代理点,优化自助查询网点布局。 |
区国资委 |
人行合川支行、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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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
(1)协调银行机构、小贷机构等建立健全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评估等中介机构合作的准入制度和质量把控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聘专业服务机构。 |
区国资委 |
区司法局、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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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部分贷款类别不良容忍度。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 2 个百分点放宽到3个百分点,建立健全贷款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
区国资委 |
人行合川支行、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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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执行合同 |
44.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 |
(1)利用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提升立案、送达、审理效率。 |
区法院 |
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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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 |
发挥诉讼费的调节分流功能,严格把握诉讼费减、免、缓条件,依法降低商业纠纷的诉讼成本。 |
区法院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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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
(1)加强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商事案件归口专门审判庭、合议庭或商事审判团队审理的工作机制。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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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审判管理和诉讼程序。完善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优化随机分案等案件管理程序。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设置速裁庭或诉裁团队。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试行跨域立案改革。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深化司法公开。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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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外部调解主体引入,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在金融、保险、证券等商事纠纷各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 |
区法院 |
区司法局、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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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
47.提升聘用审查效率 |
(1)2019 年底前将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办理时限从 15个工作日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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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 |
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确因特殊情况和经济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须经人力社保局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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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妥善做好裁员工作 |
(1)企业裁减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征求工会和职工意见,提出、报告、公布裁员方案。遵守优先留用人员、不得裁减人员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的规定。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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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严格执行经济性裁员成本规定 |
(1)保障被裁职工合法权益。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依法优先保障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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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裁员纠纷调解。对于经济性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裁决。对于经济性裁员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适用调解原则。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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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 |
(1)及时处置化解劳资纠纷。因用人单位裁员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第一时间派员赴现场帮扶化解;不能现场处置的,引导劳动者正确合法维权。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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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对 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开展多部门联合激励,每年新评定 AAA 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扩充享受联合激励企业的规模。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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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劳动力培训质量。加强劳动力市场用工指导和培训,对重点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培训全程监管、培训实名制动态监管,加强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补贴审核风险点防控,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运行。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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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出台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推动城乡劳动者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市外来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22年底前建成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就业政策网上申报,网上经办,申领补贴“不跑路”。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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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采购 |
52.完善电子采购平台 |
(1)2019 年底前全面推广网上采购模式。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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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优化采购流程 |
(1)通过配合完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APP 功能,精简业务环节,优化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流程。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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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规范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 |
(1)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员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 |
区财政局 |
人行合川支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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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强化合同管理 |
2019 年底前联通政府采购内外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一体化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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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 |
(1)督促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不得无故拖延、附加额外条件。 |
区财政局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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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标投标 |
57.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 |
(1)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升级完善全区统一的招标投标电子系统,2019 年底前将使用范围扩大到全区。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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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提高电子交易比例,2020年底前招标投标项目基本实现交易、监督、信息发布全流程电子化。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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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严格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 |
(1)投标保证金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管。对具备保证金结算条件的银行在准入、运行中公平对待。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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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保证区内外企业公平竞争 |
加快制定推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实现招标文件对区内外企业公平对待,在资格条件、废标条款、评标办法、定标条件、合同条款等设置上一视同仁。2020 年底前实行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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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 |
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调查、处理流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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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 |
61.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1)实现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全覆盖。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流程、材料等要求,配合全市形成统一的“四级四同”清单及标准化规范化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推动依申请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 6 类行政权力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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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比例。推动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7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办。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推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事项跨部门协同审批,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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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
(1)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形成以跨部门综合窗口服务为主、部门专窗服务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比例达 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 80%以上。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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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网上直办、异地可办,建立跨区域共享交换办理系统。推进政务服务窗口端、PC 端、移动端、自助端“四端同步”服务,实现各层级各部门数据动态同步。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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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服务能力支撑。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公共支付、物流配送、信用体系功能,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政府部门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批文、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统一编目管理和规范采集入库,推进“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在线核验、在线打印”,逐步实现政府类证照、批文、证明等材料全方位在线互认共享。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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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
(1)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拓宽评价渠道,建立差评复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政务服务部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区政府督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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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区政府“12345 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以区长公开电话和信箱为基础,建立“12345 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渠道,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分派、资源共享、归口办理、统一监管”,提供“一站式”问政咨询服务。 |
区政府办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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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
(1)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制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推动部门间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提交。 |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电子政务中心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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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建设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加强建设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安全防护,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防护机制。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委网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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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65.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
(1)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2019年底前实现10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家。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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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技术创新专利导航。开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推动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指导技术研发、技术并购、风险规避、海外布局、产品营销等全链条。2019 年底前围绕人工智能、新材料、农产品等领域建设产业专利导航中心。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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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力度。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加大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专题培训。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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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与执法保护,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专利侵权纠纷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90%以上。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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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面 |
在重点制造业、商贸流通等领域布局一批非诉纠纷解决机构,支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建设与运营。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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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
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实施成果,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 |
各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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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场监管 |
69.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 |
(1)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2019 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0 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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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平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结果公示率100%。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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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市场主体风险预警分类监管新模式。2020 年底前制定完成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科学预警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风险,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确保风险预警及时有效。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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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
(1)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将“双公示”数据标准纳入目录,确保政府部门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全量提供涉企监管执法信息,2021 年底前实现信息数据标准、共享平台统一。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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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2020 年底前实现各部门提供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全量归集入库。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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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重庆)”和“信用重庆”“信用潼南”加强对涉企监管执法信息的集中公示,2019 年底前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 |
潼南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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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提高政务诚信度 |
(1)开展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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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2019 年底前统一归集至市公共信用平台。加大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
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 |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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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
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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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提高商务诚信度 |
(1)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2019 年底前全面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营造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
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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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2019 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事项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提供虚假承诺的当事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鼓励各行业领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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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底前研究制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管理制度。2020年前研究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对象、信用评价与应用、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
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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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推进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
(1)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对接“数字重庆”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提供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各部门根据责任清单汇集数据,提升共享数据质量。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政务服务管理办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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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数据安全管理。2020年底前建立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分类分级防护、数据安全风向动态评估等制度,保障数据服务接口、共享接换、授权使用安全,进一步规范数据接入、采集、传输环节,支撑政务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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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74.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 |
培育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稳定持续的扶持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
区科技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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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时间由20日缩减至 10 个工作日;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实行备案制。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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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提高市场开放度 |
(1)提升招商引商吸引力。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外商投资领域开放的最新政策,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宜商宜居的氛围;加快兑现对外资企业承诺的鼓励政策。 |
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潼南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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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谋划实施一批“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项目,大力引导我区有比较优势的柠檬、蔬菜等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境外布局发展,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餐饮、电商、零售等企业走出去;强化风险保障服务,建立“走出去”企业海外权益政策性保障机制。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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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本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 |
潼南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潼南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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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
(1)推动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 |
区教委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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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联体建设,抓紧抓实“医通、人通、财通”三通改革试点。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保基本、买服务”的激励性财政补偿机制。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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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一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确保实现全覆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加强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快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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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引导社会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培育专业性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加快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养老需求。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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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优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 |
(1)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四控两增”措施,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 300 天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目标考核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潼南市场监管局、潼南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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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善水体质量。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和升级,实施入河口排查整治行动和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务集团、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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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引导工业企业聚集发展,加强工矿企业等对土壤环境的污染防治。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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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地制宜开展立体绿化和消落带绿化,2020年底前新(改)造各类城市绿地150万平方米,2020年底前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3.5万亩。 |
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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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优化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
着力推进城市提升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合安高速、潼荣高速建设。 |
区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