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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凡云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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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20265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凡云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唐凡云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南委〔202659号)、《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胡广建免职的通知》(潼南委〔202662号)文件精神,202664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唐凡云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免去

胡广建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66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