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府〔2026〕59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凡云等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唐凡云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潼南委〔2026〕59号)、《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胡广建免职的通知》(潼南委〔2026〕62号)文件精神,经2026年6月4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唐凡云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免去
胡广建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