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潼南府〔2026〕49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6〕40号)文件精神,经2026年4月20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曹敏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此页无正文)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