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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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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府〔2026〕49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关于提名曹敏同志任职的通知》(潼南委〔2026〕40号)文件精神,经2026年4月20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曹敏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